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中小学(中职)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精神,实施《南宁市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南教人〔2012〕29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培训工作,组建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全面推进我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师培训基地申报及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管理科学高效。教育教学成效显著。领导班子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工作,教师校本研修和专业发展具有示范性。
(二)有一支优秀的、乐于奉献的教师团队。学校领导班子有特级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有县区级优秀学科教研组,团队成员团结协作好,研究学习氛围好,教学质量高,在本地有带头作用和影响力。
(三)愿意配合培训机构完成县区及以上教师培训相关工作,承担区域内一门学科或项目教师培训相关工作,能积极召集本地学科骨干教师,开展学科实践性研究和教师培训课程建设,探索校本研修的有效路径。
(四)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在当地相对较好,能提供教师培训、跟岗实践需要的组织保障、条件保障。
二、推荐专家库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师德师风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热衷于中小学教师培训事业。
(二)业务能力强,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学科教育教学能力或教师工作室(坊)主持能力等,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声誉。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10年以上从教经历。原则上应具备有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教育理念领先,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了解国内外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现实问题有一定的研究。
(四)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原则上男教师50岁(含)以下,女教师45岁(含)以下。
三、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根据上述条件,认真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附件2)向市教育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教师,市直属学校推荐名单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直接商定。
(二)申报学校填写基地校申报表(附件3),培训专家库推荐人选填写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5),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汇总辖区内的单位及专家库人选,填写基地校推荐表(附件4)及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南宁市教师培训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n2814310@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师培训中心联系。地址:南宁市民乐路4-1号,交换箱号:520。联系人及电话:冯冬燕,2622387;杨堃,2814310。
附件:1.教师培训基地名额分配表
2.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名额分配表
3.教师培训基地校申报表
4.教师培训基地校推荐表
5.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6.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信息汇总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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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南宁家教中心(www.0771jj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