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家教之家各县区、开发区文明办、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市教科所:
为做好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交流,提高心理辅导专业教师的技能,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快优秀心理辅导作品的推广,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南宁市中小学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微系列”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8月,各校组织开展作品创作;
2016年9月,各县区开发区组织初评;
2016年10月,南宁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组织市级评比;
二、参赛对象
南宁市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三、报送作品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进行初评后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选。各县区推荐数量为30件,各开发区推荐数量为10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每校推荐3件。多报不限。
(二)作品形式包括心理微课、心理微电影、家教微讲堂、心理微故事、心理公益广告微视频,要求必须是原创。具体要求如下:
1.心理微课。参赛教师选取心理辅导的某一内容开展教学,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采用录屏软件将教学过程录制成视频材料上交,并注明适用年级。
2.心理微电影。参赛教师编写心理微电影剧本,指导学生根据剧本进行演出(教师也可参与演出),要求对观看者有启迪意义,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摄录成视频上交,并注明适用年龄段。
3.家教微讲堂。参赛教师围绕家长关心的某个与学生心理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对家长开展讲座(可不设听众),要求讲座有针对性和趣味性,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有较好的指导意义。可采用微课的形式,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摄录成视频上交,并注明适用年龄段。
4.心理微故事。参赛教师结合自身成长的经历,或者自己观察到的人或事,撰写一则一千字左右的心理微故事,并配上心理点评。要求必须原创,对读者有启发作用,交电子文档,并注明适读年龄段。
5.心理公益广告微视频。参赛者根据自己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解,设计制作成心理公益广告视频,要求能引起观众对心理健康的重视,视频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
(三)请将以上作品以学校为单位刻录成光盘上交,每个作品要在文件标题中注明作品形式和名称,并在光盘表面上注明参赛学校及作品名称。
四、评比表彰
由南宁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获奖作品由南宁市文明办和南宁市教育局联合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在《南宁未成年人网络家园》心理健康栏目展播,并通过“文明南宁”微博微信平台对优秀作品予以发布。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28-30日将参评作品上报到南宁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报送材料包括南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微系列”作品评比申报表和刻录有参赛作品的光盘各一式五份,各县区、开发区还要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参赛作品初评排序表。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4-3号市教科所702室
联系人:杨斌勇,联系电话:18076611906.
附件:南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微系列”作品评比申报表
南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南 宁 市 教 育 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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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南宁家教中心(www.0771jjw.cn)